保险项目 | 保额 | 保险保障范围 | 承租方责任 | 保险公司及赢时通租车责任 | 备注 |
车辆损失险 | 车辆实际价值 |
由于发生自然灾害(地震除外)、意外事故、
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本身的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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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0元 | 1500元以上的部分 | |
第三者责任险 | 20万元 |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,导致第三者承受的损失 | 0 | 100% | |
车上人员责任险 | 5万元 |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,导致驾驶员人身伤亡 | 0 | 100% |
2、不计免赔服务:
在乙方购买不计免赔服务后,可免除承担上表"车辆损失险"中由乙方承担的1500元费用。
3、基本保险、不计免赔服务不免除以下费用:
3.1、保险理赔范围外的,或因乙方未履行有效报案流程、理赔手续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;
3.2、因乙方违法违规导致车辆被扣而产生的停运损失费;
3.3、租赁期间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车损超过10000元(含10000元)或发生盗抢、报废等情况时,不计免赔服务失效;
3.4、车损超过3万元的情况:
承租车辆实际损失金额超过30000元(含30000元),乙方必须按甲方车辆事故前实际市场估价(具体估价见下表)加上购置税以及保险剩余保费总额购买我方受损车辆,且必须在订单还车日起15天以内支付款项,并配合我司处理事故索赔,待我司收到理赔款项后全额退还乙方(金额以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为准)。如承租人不能如期支付上述购车款,则需赔偿甲方上述购车款总额每天1%的违约金;
使用年限 | 市场估价 |
0-1年 | (车身价+购置税)*85% |
1-2年 | (车身价+购置税)*80% |
2-3年 | (车身价+购置税)*75% |